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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成祯 黄慧
“法官您好!我看到贵院发布的悬赏公告,我知道林某的现居住址和联系电话……”近日,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值班台接到群众举报线索,承办法官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林某的所在位置,促使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。
据悉,在被执行人林某与申请执行人大田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中,林某尚欠35150.58元借款未还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林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,更是采取经常变更住所和联系电话的方式躲避执行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今年1月18日,大田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,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,希望通过悬赏执行的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民事执行的积极性,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,同时借助群众的力量向林某施压,迫使其出面履行义务。
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,承办法官找到了林某的居住地址,发现她不在家中,遂通过打电话告知林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产生的后果,要求林某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。当日,在各方面的压力下,林某主动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,该院也撤回了对林某的执行悬赏公告。申请人按照悬赏承诺向举报人兑现500元奖励,该院为举报人做好了保密工作。
今年来,大田法院已多次发布执行悬赏,有25起案件通过发布执行悬赏达成执行和解或者顺利执结。接下来,大田法院将继续推进执行悬赏机制,加大执行悬赏力度,在全社会形成执行合力,有效破解被执行人“失联”这一顽瘴痼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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